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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之全球垄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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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2章 【来自业界的嘲讽】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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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另一家盯上罗晟的科技巨头苹果公司,去年才完成咸鱼大翻身,一直到去年2003年,苹果公司还是一家被“非主流”用户推崇的科技公司,虽然大众都知道苹果的产品很不错,但愿意掏钱去买,为这种欣赏“埋单”的人并不多。

在2003年之前,苹果的市值一路俯冲下滑到40亿美元,乔帮主重新执掌苹果数年也没见多大起色。

但这一切,从2003年3月开始,也即是蓝星科技公司成立一个月之后,苹果开始起飞了。

乔布斯推出了itunes,这是可能是苹果公司历史上最具革命性的创新产品,也推动了市值一路狂飙。

itunes的出现改变了一切,这是乔帮主憋了五年的大招,随着itunes的出现,苹果公司得以进入音乐市场,不仅仅是靠卖产品挣钱,还可以通过卖音乐来挣钱,从ipod推出开始,短短的三年时间,靠着ipod itunes组合为苹果公司创收近100亿美元,几乎占了这家公司总收入的一半。

itunes受到了来自用户、合作伙伴的广泛支持,因为itunes的存在,能够让更多人更方便地下载和整理音乐,这也极大的促进了ipod的销售,让这款电产品在北美迅速流行了起来。

那些唱片公司也欢迎itunes的出现,在此之前,唱片公司对于泛滥成灾的盗版音乐无能为力,光是napster网站几乎就让唱片公司脱了一层皮,但itunes让他们看到了数字音乐盈利的可能性。

当然,最高兴的还是苹果公司,通过卖ipod赚硬件的钱,也通过itunes赚音乐的钱。

其实罗晟这次跟五大唱片公司谈版权合作能如此顺利,那些唱片巨头也是看到了itunes在数字音乐领域有着一家独大的局面,唱片公司自己也曾一度想要经营数字音乐,结果换了个行业发现在科技界根本玩不转,推出的产品被用户骂成狗,所以就放弃了。

但显然,itunes在数字音乐领域一家独大对于唱片公司是不利的,所以罗晟这次上门来谈版权合作,那是相当顺利,也算是在情理之中了。

因为站在唱片公司的角度来看,作为音乐服务制造商,掌握了版权,[musicspace]与[itunes]甚至今后有更多的线上音乐商店平台,这些平台为了争夺数字版权肯定是高价合作,显然对唱片公司有利。

反正现在都觉得自己是赢家,而罗晟也好乔布斯也好,某意义上来说都是赚差价的“中间商”而已,搭建了一个线上平台,把唱片公司旗下的歌曲数字版权与线上的消费者用户连接起来,然后罗晟抽走了40%的分成,其实比乔布斯还狠,多抽了5%的分成比例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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