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训导法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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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:爱人逾期(1)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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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废话。”夏春喝完杯中酒,把烟和火机推到他面前,“只生活在美国黄石的特殊人类,每一个都是男性,都拥有令人吃惊的美丽容貌。”

她停顿片刻,缓缓吐出一口烟:“寿命和记忆都很短暂。”

“……我今天看到一个泉奴。”余今说,“你弟弟护送他回酒店。”

“哦,那位,我知道。”夏春笑道,“他知道我是王都区黑兵的首领之后,一直想让小安带他到王都区见识见识。但危机办没有批准。”

“太危险了。”余今喃喃说,“泉奴……太危险了。”

“可能我欣赏男人的眼光和你们不太一样,泉奴是很好看,但他不会让我有亲近或者触碰他的欲.望。”夏春耸了耸肩,“他看起来太干净了,无欲无求,没有任何情绪,就像人偶一样。确实很美丽,但除了美丽,他还有任何吸引人的东西吗?”

余今不能回答。

他想起地铁上的一眼。那泉奴看了他一眼。

余今只觉得周围一切都空了,消失了,连揽着自己腰的狼人也如烟一样散去,他只看到泉奴的蓝色眼睛,看到柔软的金发,和唇边似有若无的一丝笑。

余今在雪里站了很久。

他知道这样很危险。

泉奴是受邀来中国参加会议的,是不可被伤害的。但——他也并不想伤害泉奴。

余今并不确定自己想做什么。他离开王都区来到这个地方,在寒冷的雪夜里枯站了一个多小时,只是看着泉奴的房间。

要找到一个人对吸血鬼来说并不太难,尤其余今已经闻过泉奴血液的气味。

余今当时是跟着狼人和泉奴出站的,他和狼人聊天,狼人调笑着问今晚是否要到他家里去,余今回答得心不在焉。他只注意泉奴,但泉奴却没有理会他。金发的青年像是不想参与到他和狼人的私密谈话之中,始终走在两人身前几步。

余今知道他住在哪儿,现在甚至找到了他的房间。熟悉的血腥气在寒冷的风里,仿佛钩子一样吸引着他的注意力。

余今从没做过这样的事情,他在雪里徘徊,把冰冷的手揣入口袋。他不应该这样做:这太危险了,眼看血族的中华区分盟就要成立,任何会让他们被打上“危险”标签的事情,他都不应该做。

屋顶有风呼呼吹过,他的大衣在风里招摇,像蝙蝠的翅膀。

他终于转身跃出房顶,像一只巨大的蝙蝠,借助风势,滑落在某个房间的窗外。

指尖化作稀薄黑烟,钻进窗缝,把窗户推开了一条缝。他的躯体霎时间散为一群蝙蝠,从缝隙进入室内。

这是一间套房,客厅落地灯还亮着,桌上堆放着许多资料,笔记本电脑徒然发光。

浴室里有声音,泉奴不在余今可见的视线范围内。

余今近乎喘息地叹了一口气。哪怕站在窗边,他都几乎要窒息了。

泉奴的气味充盈在房间之内,余今无处可避。他被这气味吸引,随着泉奴走入地铁,现在又被这气味吸引,不请自入。

血的味道鼓动着他灵魂中的某些东西。

他看见泉奴走了出来,穿着灰色的薄衫,正用毛巾擦拭头发。被水润透了的金发似是在黑暗中也闪着光,余今觉得眼睛疼,想流泪。

泉奴发现了他,但并不惊慌。

“你是小安的朋友。”他冲余今做了个请坐的手势,“需要我把他叫来吗?”

余今吃惊于泉奴的冷静。眼前的青年仿佛什么都不害怕,发现有陌生人进入自己的私人空间也毫无紧张感,反而倒了一杯水放在桌上,再次请余今落座。

余今没动。他有些害怕,但不知道恐惧什么。不安的感觉让他绷紧了神经,想出一个无聊问题:“你叫什么?”

“尼古拉斯。”泉奴先坐了下来,姿态优雅漂亮,扬头冲他露出笑容,“有时候我的朋友也会叫我爱丽丝。”

余今死死盯着泉奴。他确认这个泉奴是危险的,或许是吸血鬼对危险的某种警惕本能在驱动着他靠近泉奴,他应该擒获他,毁灭他,否则……

意识到手指上凉滑的触感,余今猛发觉自己已经抓住了泉奴的头发。

那双蓝眼睛正炯炯看着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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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番外与故事主线无关,但与哨向系列的世界观有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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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回顾:

社会摇同学初中时给自己起的英文名也是尼古拉斯。但是因为拼读比较复杂,他已经忘记怎么写了。

另:社会摇直到大四才过了英语四级,一度气得沈春澜要跟他分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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